为让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展现天津法院执行工作成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广播新闻部共同策划推出《2025执行局长话执行》系列访谈。
9月1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哈欣、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孟夏做客“《2025执行局长话执行》系列访谈”,就天津二中院执行工作与广大听众网友交流。
主持人:经过多年的努力,解决执行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要切实解决仍然任重道远。当事人打赢了官司,但要实现胜诉权益仍然面临许多困难,比如找不到被执行人,找到了执行人却找不到执行财产,好不容易有了财产却拍不上价格,总之会遇到执行上各种各样的麻烦。哈局长,针对“执行难”的核心痛点,咱们法院有哪些关键举措和实际成效呢?
哈欣:执行工作,是让司法判决从“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的关键一步;当前“执行难”的局面,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近年来,部分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财产、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执行,不仅让胜诉当事人陷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困境,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而恶意拒执,则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挑衅。针对这种情况,在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方面,我院首先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市高院部署下,做深做实交叉执行工作。交叉执行,就是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执行加大执行力度。交叉执行既有法院内的执行法官或执行团队变更等的内部交叉,也有提级执行、指令其他法院执行等外部交叉,目的都是为了防止消极执行、推诿执行、选择执行等不当行为,推动执行效率、效能的提升。
2024年以来,我院提级执行辖区各法院案件108件,对辖区法院717件案件发出督促执行令,同时集中辖区优势力量,以协同执行、集中执行、指令执行等方式组织多次全覆盖协同执行攻坚行动,推动了1455件案件的执行,累计执行到位7.46亿元。与此同时,我院还全面开展针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的“双百案件”交叉执行工作,通过实地走访、联合调查、集中执行等方式推动案件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主持人:机制创新确实为执行工作提了速。不过我们也关注到,执行不是“一执了之”,如果过度强调强制执行,可能会影响被执行人尤其是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哈局长,咱们法院在保障胜诉人权益的同时,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有没有通过创新执行方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案例和大家分享?
哈欣:好的,在加大执行力度保证胜诉人权益的同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司法需求,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精准度。这是我们二中院党组一直以来,对我院执行工作的重要要求,这方面我们有具体的案例,可以请孟夏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孟夏: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我院执行局创新运用“债转股”方式,申请人通过执行程序成为有盈利能力企业的股东,成功盘活了不良资产,通过经营企业取得了更多、更持续的收益。被执行人以相应股权抵偿了自身债务,摆脱了债务包袱,使企业专注于提升自己的竞争水平和盈利能力。这种创新执行方式,既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地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良好效果。又比如,在执行某金融债权纠纷中,案涉抵押物系一个在建工程位于开发区的核心区域,市场估值1.6亿余元。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沟通与协调,最终为案涉抵押物找到了买家,盘活了存量资产,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主持人:这样的创新案例既解决了问题,又兼顾了多方利益。不过对于故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老百姓也很关心法院会如何惩戒。另外,会不会有被执行人确实有困难,或者有履行潜力但需要时间的?咱们在“惩戒失信”和“褒奖诚信”之间,是如何把握平衡的呢?
哈欣:我们一直坚持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针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外,我院还会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强化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我院坚持分类施策,在多起执行案件中,对一些作为被执行人具有发展潜力且有盈利可能的企业,没有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制定了政策,给予其一定的时间,集中精力进行生产经营,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分期履行,通过灵活适用此方式,既保障了涉案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多笔执行案款也最终执行到位。在4起涉案金额共计约4.47亿元执行案件中,我们通过善用“活封活扣”措施,在不影响后续执行且对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允许涉案不动产的多名租户继续进行经营,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这种措施,既让我们案件的执行工作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又充分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执行案件办理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研判,全面综合衡量被执行人是否处于失能状态。在穷尽对被执行人的调查后,精准甄别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主持人:“分类施策”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体现了司法温度。不过执行工作往往不是法院“单打独斗”,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尤其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异地执行、跨部门联动可能会面临更多挑战。哈局长,咱们法院在拓展联动合作、提升执行质效上,有哪些具体的合作机制和成果?
哈欣:破解执行难,不是“法院一家”或“司法一域”之事,须从跨部门协同、跨层级联动、多主体配合入手,实现综合施治、协力攻坚。在这方面,我院积极拓展联动合作,提升案件执行质效。自觉担当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职责使命,我院与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共同建立服务京津冀司法协同执行工作机制。以规范不动产执行事项司法模板、优化不动产执行事项办理流程、推行协作联络专员工作机制等举措,推动破解涉及京津冀不动产异地委托执行难题。同时与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建立常态化对接联络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主持人:还有个问题老百姓可能也很关心,比如小标的额案件里,找人难、送达难;异地财产处置时,勘查、看样不方便;像字画、紫砂壶这类特殊物品,保管不好还会贬值。针对这些具体的执行“小事”“难事”,咱们法院有没有找到更高效的解决办法?
哈欣: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小标的额案件标的虽小,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并非容易执行,每个案件适用的程序和工作量并不比大标的案件执行工作简单,而且经常面对着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居住地址、送达地址不详等问题,我们的执行人员往往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线下调查工作,查找被执行人成为小标的额执行案件的难点和堵点。
与此同时,在异地资产处置过程中,标的物的现状勘查、评估以及后期竞拍前的看样等环节较为复杂,财产处置周期长,执行人员甚至需要多次往返于涉案财产所在地,不利于执行工作效率的提升。为解决上述难题,我院与社会第三方单位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依托其“司法辅助服务中心”“一站式机动车服务中心”等,发挥网络平台信息优势,助力提升涉案财物处置成效。比如“一站式机动车服务中心”,简化涉案机动车处置程序,方便执行人员一站式完成机动车的解封、过户手续,并解决涉案机动车长期存放面临的老化、失修问题。针对异地财产处置难的问题,我院协调相关社会第三方单位提供异地不动产钥匙保管、标的物现状勘查、引领评估、引领看样、张贴文书等服务,协助我们做好异地财产处置工作。
主持人:哈局长,如果老百姓在执行案件上有问题,我们有没有与当事人沟通的便捷渠道呢,我们在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哈欣: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最具体环节。近年来,我院深入践行习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坚持执行效率与执行效益并重,不断创新举措,全面落实有信必复要求,依托执行事务一站式服务机制,努力保障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设立执行服务热线,张贴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信访办理流程、申请恢复执行必备材料、执行风险告知、法官联系方式等挂图,将执行接待、咨询等事务性工作前置到服务群众一线。有访必接,诉求必记,最少化原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力争群众来访只跑一次。二是优化处理流程,助力办案团队减负增效。事务专员对属于案件咨询、催办进度、约见法官等程序性事项的,实时给予答复反馈;对属于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提供财产线索、提请辖区法院执行监督等实体性事项的,及时研究解决。三是推动执行服务机制规范化运行,实现终本案件精细化管理。组建终本团队,实行“分类甄别+团队办案”模式,对终本案件单独动态管理。由案及人台账式管理,销号式结案,建立终本案件交接台账、信访办理台账、终本财产管理台账,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信访台账专员每周更新、每月总结、全程留痕。四是细化分类考核机制,切实完善执行监督体系。设置动态考核标准,将办结期限、办结反馈、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指标,定期考核通报。月度汇总分析信访数据走势,建立执行法官信访约谈机制,每季度对信访案件数较多、信访处理不及时的承办法官进行谈话提醒,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执行事务一站式服务机制运行以来共处理各类信访事项1031次,其中涉及的683次远年无主案件事项均已办结,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去年,被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授予“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哈欣: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保障营商环境,坚持干字当头,狠抓“九分落实”,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加速权益兑现,切实解决各类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这方面具体的案例,可以请孟夏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孟夏:在某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运用“三步走”执行方式,实现资产高效腾退与盘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涉案土地面积超7万余平方米,有十几家案外人占用,场地内存放大量大型机器设备,面对这些复杂情况,我们一是积极建立分级联络体系,通过摸排确定某占用人作为主要联络人,形成“法院-联络人-占用人”三级沟通路径,避免无效沟通。由联络人统筹协调其他占用人,同步传达法院执行要求和占用人诉求,破解沟通壁垒;二是组织多轮集中清腾行动,对拒不配合法院清腾的占用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示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通过强制清退个别不配合占用人,形成示范效应,促使观望群体主动配合执行;三是推行分类处置方案,根据不同占用人的不同经营业态,制定清腾计划表,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建立台账,跟踪进度。对存在设备搬迁难、库存积压大等有实际困难的占用人,联合申请执行人制定分期搬迁的个性化方案,如允许快递企业保留分拣设备至确定新场地等。经过“三步走”清腾方案的推进,涉案土地顺利腾空,土地经司法拍卖由新买家购入并盘活,受到了各方好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孟夏: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400余亩土地,但该土地上存7万多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处置难度较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我院坚持推进财产处置与劝和、促谈相结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磋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协调城管、住建、规资等多部门,经法定程序,申请执行人完成以物抵债过户手续,最终促成闲置近十年的土地顺利盘活,案件执行完毕。
哈欣:同时,我们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某金融借款执行案件中,某公司因资金紧张向银行贷款,将自己公司的2100万股股票质押给银行作为担保。因无力还款经本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但银行对涉案股票的处置始终犹豫不决,认为目前股票行情波动较大,若贸然拍卖股票恐将影响成交价格,达不到收回资金成本的预期目标。为了消除当事人顾虑,我们系统梳理了股票权属信息,深入调查证券市场行情,询问了被持股公司、券商对股票处置的意见。经了解,涉案股票较有潜质,意向竞买人较多,即使目前处于股票价格的波动期,也仍具有较高处置价值,拍卖成交率较大。但若遵循常规的财产处置模式,对大宗股票进行整体拍卖,则过高的起拍价格可能导致部分意向竞买人因竞购资金不足,导致竞拍参与率下降,进而导致待处置股票无法充分竞价。考虑到涉案财产的实际情况,我院运用大宗股票拆分处置模式,即依托网络拍卖平台的技术优势,将股票的拍卖“化整为零”,综合竞买人的出价金额、申报数量和出价时间,按照“出价价格高>申报数量多>竞拍时间早”的规则进行拍卖。此拆分模式能够提升拍卖成交率和溢价率,解决部分竞买人资金不足的问题,使待处置股票得到充分竞价。为依法稳妥、审慎适用股票拆分处置模式,避免因公告披露、申报数量、加价幅度等方面考虑不周而造成处置失误,我院提前向网络拍卖平台详细了解拆分拍卖的流程,明确拆分后参与股票竞拍的最小申报数量、竞买人的加价幅度等具体内容。涉案股票顺利完成处置,在拍卖期间多达8.4万人围观,拍卖竞价过程异常激烈,竞买人前后共出价270次,历经256次拍卖延迟才最终落槌,股票的单股拍卖价格也从5.33元一路飙至7.61元,拍卖成交价格过亿,股票拍卖溢价近22%,各项数据均创下我院股票司法拍卖的新高。运用该模式,我院还成功拍卖一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执行案件,将被执行人持有的763万股上市公司股票顺利拍卖成交,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涉企执行案件中,我院灵活应对不同处置情形,当涉案股票数量多、价格高且整体处置难时,优先选择线上通过拆分处置模式拍卖股票,目前已累计处置股票10余次,成交总金额超2亿元,执行质效得到了显著提升。
主持人:近年来,法院执行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执行案件环节多,“精耕细作”难度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在案多人少压力下,不规范执行问题时有发生。哈局长,我院在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呢?
哈欣: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法治思想,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执行规范相关问题,积极落实最高法院“执行规范三年提升行动”及我市执行工作规范“六项行动”各项要求,全面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试行执行指挥中心专员工作制度,设立“节点监督专员”“硬件设备专员”“网拍专员”“执行物管专员”等,通过这种专人负责、逐项校核等方式,盯紧盯牢财产查控、案款发放、网络拍卖、规范结案等重点环节。“节点监督专员”专门负责对执行案款的认领、发放等是否合规进行日常核查,督促整改。“执行物管专员”与本院行装部门对接,对执行物品实行台账式管理,执行物品交由行装处专门负责保管,对执行物品入库登记造册加强备案。二是强化内部审批。完善执行案款内部审批流程,确保最大限度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加强与本院督察部门、财务部门每月对账核查,持续强化对执行案款的内外动态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细化司法拍卖公告要点,完善财产披露要件,促进司法拍卖公开透明。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我院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教育引导干警锤炼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清醒人、作风上的实在人。执行局党支部先后开展了“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协同发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等主题沙龙活动,我们部门资深法官为青年干警分享在解决群众诉求和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感悟,传授执行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以解决群众身边事的“小切口”,办好增进民生福祉的“大实事”。同时,全面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精准有效开展执行专项警示教育。同时与本院机关纪委召开联席会议,就执行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监督,形成执行监督合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行铁军。
原标题:《2025执行局长话执行访谈实录 天津二中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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