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总工会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栏目: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5-09-21

  中国工会是中国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

  (二)根据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市委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工会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指导各县总工会和市所属基层工会工作。

  (三)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各项任务上

  (四)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整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全市困难职工群体状况的调查研究,积极承办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和帮扶求助工作;协助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指导企、事业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督促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六)指导全市工会自身改革与建设,加强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县以下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各县总工会和基层工会干部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劳模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引导和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生产力发展。

  (八)负责全市工会经费与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工作,研究制定举办工会企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

  山南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组宣科)、法保科、帮扶中心4个科室。编制人数15人,

  1、在编干部职工人员17人,正县级1人,副县2人,二级调研员1人,三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3人;工人3名;事业人员5名;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688.10万元,支出总计688.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45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与2023年同期相比人员工资社保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支增加。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68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10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68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44万元,占98.3%;项目支出11.65万元,占1.7%。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8.10万元,支出688.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5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与2023年同期相比人员工资社保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支增加。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5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同期相比人员工资社保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支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4.47万元,占76.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04万元,占12.21%;卫生健康(类)支出33.12,占4.81%;住房保障(类)支出46.47万元,占6.76%。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8.64万元,支出决算为68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541.36万元,支出决算为5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90.91万元,支出决算为8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

  3.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为37.17万元,支出决算为3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0%。

  4.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49.2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6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1.8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5万元,支出决算为9.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62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增加了车辆维修费,一辆车辆在出差途中出现故障,不得进行维修导致公务用车维护成本的增加。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3万元,占9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4.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日常下乡出差等,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3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油料等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74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一辆车辆在出差途中出现故障,不得进行维修导致公务用车维护成本的增加。

  国内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4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各项工作工作组。

  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12万元,减少22.05%。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2024年我单位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该项目为“三大节日”送温暖经费,2024年送温暖经费1.9万元,其中慰问在档困难职工19人次,人均1000元/人,总计1.9万元。送温暖经费的使用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的突出表现;进一步突出了工会服务职工的作用,使在当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该项目在2024年上半年顺利实施完毕,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30%。共组织对““三大节日”送温暖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送温暖经费1.9万元,其中慰问在档困难职工19人次,人均1000元/人,总计1.9万元。送温暖经费的使用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的突出表现;进一步突出了工会服务职工的作用,使在当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该项目在2024年上半年顺利实施完毕,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